
农业农村部将加快构建新型动物防疫体系,推动将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纳入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统筹研究、一体部署
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093号(医疗体育类441号)
提案答复摘要
农办案〔2020〕220号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指导各地依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突出加强动物防疫执法力量,要求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加强对乡镇或区域畜牧兽医机构的指导并在必要时采取措施增强其工作力量;督促指导地方财政保障基层动物防疫队伍的工作经费,推动生猪养殖大县及时足额选强配齐特聘动物防疫专员。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动将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纳入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统筹研究、一体部署,加大人才和资金投入,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支撑,强化多部门信息共享和措施联动,增强早期监测、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加强相关信息的互联互通,同时扩大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试点范围,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区创建,不断提升养殖场户生物安全水平,完善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体制机制。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指导各地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落实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加快建设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健全覆盖全产业链的现代生猪产业体系。二是按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政策要求,加快屠宰产能布局调整,鼓励企业积极延伸产业链,补齐冷链物流体系发展滞后的“短板”,促进“运猪”向“运肉”转变。三是搞活经营性兽医服务,鼓励大型畜禽养殖企业、兽药、饲料生产企业组建以执业兽医为主体的技术服务团队,提供“一条龙”“菜单式”兽医服务。
在财政保障方面,近年来,我部会同财政部不断完善和强化动物防疫支持政策。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68.99亿元,实施重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强制扑杀补助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同时,国家不断加大对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支持力度,2016—2019年,中央财政分别拨付保费补贴资金158.30亿元、179.04亿元、199.34亿元和265.59亿元,合计802.27亿元。目前已将生猪、奶牛等纳入补贴范围,各地可按规定因地制宜增加不超过三种包括畜禽等在内的保险标的或保险产品纳入到地方优势农产品保险中央财政支持范围。
在基础设施保障方面,2004年以来,国家先后实施了《全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2004—2008年)》和《全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规划(2017—2025年)》。截至2020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02.3亿元,重点支持建设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等六方面基础设施。我部还指导各地加强动物运输指定通道建设,“十三五”期间支持有关省份对61个指定通道实施升级改造,全国指定通道数量由2016年的303个增加至536个。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继续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开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的修订工作,不断完善配套规章制度。二是继续加大对动物防疫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和中央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并重点向边境地区等高风险区域倾斜,进一步提升外来动物疫病、新发动物传染病的监测防控能力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畜牧兽医信息资源整合和数据深度挖掘,全面推进养殖、经营、运输、屠宰等生产经营单位基础信息全国联网备案,推进全产业链各环节监管监测信息互联互通。
健全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是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基础和前提。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构建机构完善、人员齐整、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新型动物防疫体系,推动将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纳入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统筹研究、一体部署,切实筑牢人畜共患病防治的第一道防线,全面构建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的坚实屏障,共同维护好国家生物安全。
2020年9月27日